零售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出炉 加强品牌建设成重点

时间:2012-02-14 08:21  来源:网络资源

    日前颁布的《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零售业发展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大型零售企业整体优势进一步增强,跨区域发展成效显著,中小零售企业健康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节能型购物中心、商场(店)、超市层出叠现;零售业结构布局更趋完善,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业。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特别指出了未来几年我国零售业发展重点,其中,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实现零售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是重要措施之一。

    据悉,“十一五”时期,我国零售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多元化、多业态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市场销售规模稳定快速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达18.1%。但是,我国零售业在这期间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网点布局不够合理,经营模式转变缓慢,零供关系不够和谐;企业注重规模扩张,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较弱,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行业诚信问题突出,同时流通效率和经营效益不高,中小企业发展困难较大等。

    为解决我国零售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意见》指出,未来几年,我国零售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通过优化零售网点布局、促进业态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使零售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二是通过转变经营模式、优化竞争方式和加强品牌建设,促使零售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其中,在品牌建设方面,要鼓励零售企业完善对消费者、供应商的服务功能,加强零售企业自身服务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是通过大力发展物流配送、加强企业管理和科技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等,提高零售业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四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优势企业与金融业、制造业企业的融合,突破跨区域发展的瓶颈,实现资本化扩张。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五是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到海外建立零售终端和配送中心,支持中小企业采取“抱团”方式“走出去”。同时,鼓励和规范外资开拓中小城市零售市场,带动欠发达地区流通业升级改造和健康发展;六是支持企业通过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建立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等,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七是引导企业建立和谐零供关系、规范促销行为并保障食品安全等,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

    据悉,下一步,商务部通过完善零售业相关法规体系、加大零售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统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中介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对零售业给予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