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23 08:19 来源:网络资源
“双补贴”由来
最早出台的补贴是“以旧换新”。
2009年6月28日,为刺激内需和促进节能社会的建立,国家首次出台《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在内的9个省市试点。一年之后,在试点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将持续至2011年12月31日。
“以旧换新”的补贴可以分解成三种:
一种是家电补贴,是补给消费者的。现行政策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对应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一种是运费补贴,是补给家电回收企业的。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补贴;
还有一种是拆解处理补贴,是补给拆解处理企业的。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节能补贴”是在近期出台的。今年9月1日,由北京市商务委牵头,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节能环保中心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北京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启动。该项措施暂时由北京作为试点城市,向购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范围中能效标识为一级或二级节能家电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财政补贴。